在单位层面,要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落实完善好重点岗位的权力制约机制、监督管理机制等措施,梳理制度上的漏洞。
中方期待各方强化行动,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,合力保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。发达国家不仅自己要做得更多,还要为发展中国家做得更好提供支持。

习近平强调,中国秉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,坚持走生态优先、绿色低碳发展道路,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,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,坚决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,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,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,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。近期,中国发布了《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》和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》,还将陆续发布能源、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重点领域和煤炭、电力、钢铁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,出台科技、碳汇、财税、金融等保障措施,形成碳达峰、碳中和1+N政策体系,明确时间表、路线图、施工图。如何应对气候变化、推动世界经济复苏,是我们面临的时代课题。11月1日,国家主席习近平向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领导人峰会发表书面致辞。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,多边主义是良方。
世界领导人峰会于11月1日至2日在格拉斯哥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举行。行动,愿景才能变为现实。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断面水质改善、沿岸直排海污染源整治、海水养殖环境治理,加强船舶港口、海洋垃圾等污染防治。
(七)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。2022年6月底前,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,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。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联合开展专项行动。11月7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(十六)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。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,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。

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、公转水,大力发展公铁、铁水等多式联运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,强化农业节水增效、工业节水减排、城镇节水降损。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,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、省负总责、市县抓落实的攻坚机制。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,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。
严格研究堆、核燃料循环设施、核技术利用等安全监管,积极稳妥推进放射性废物、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置,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。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。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,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,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。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,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。
到2025年,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%以内。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美丽中国地方实践。

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,增强河湖自净功能。到2025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%左右。
综合运用土地、规划、金融、税收、价格等政策,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。(二十)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。(十九)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。(十七)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。构建集污水、垃圾、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、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,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。坚持系统观念、协同增效。
(十)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。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,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。
十四五时期,严控煤炭消费增长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%左右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%、5%左右,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。到2025年,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%。
一、总体要求(一)指导思想。推进海洋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和应急能力建设。
开展污水处理厂差别化精准提标。建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、美丽海湾。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,深化海河、辽河、淮河、松花江、珠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,推进重要湖泊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。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,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。
(二)工作原则坚持方向不变、力度不减。东北地区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采暖燃煤污染治理。
加强重点领域节能,提高能源使用效率。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,确保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全面。
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。(六)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。
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、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,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以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,统筹污染治理、生态保护、应对气候变化,保持力度、延伸深度、拓宽广度,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,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、创造高品质生活,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。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。到2025年,挥发性有机物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%以上,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,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。
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,不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。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,加强黑土地保护。
加快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。全面落实以水定城、以水定地、以水定人、以水定产要求,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,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。
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。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,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,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。 |